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更新时间:2020-11-21 16:52:02 点击次数:
不少企业老板认为:公司是我开的,公司的钱就是我个人的钱。老板不懂税法或许情有可原,但是作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不严格把关的话,那么公司就要出大事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其实公司财产是独立的,根据规定公司的财产和公司股东的财产是区分开的,老板就算是公司的唯一股东也不可以随意从公司拿钱。所以提取公司账户的钱,必须要走合法流程 ,不然很容易造成职务侵占,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那么,对于个人或者企业额度较大的公转私,怎样处理最节税?
可以在优惠区成立个人独资或合伙企业,完税后,可公转私,合理合法,且税率很低!
下面以我区个人独资企业进行税负演算:
增值税: 500万/1.03*3%=14.56万
附加: 14.56* 12%/2=0.87万(减半征收)
个人所得税: 500万/1.03*0.9%=4.37万
税负总计:19.8万
每个行业计算方式一样!
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正常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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