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更新时间:2015-12-23 16:45:58 点击次数:
红网长沙12月23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罗雨晴)为强化湘企质量主体责任,走以质取胜的发展道路,12月23日,省经信委网站印发《湖南省工业质量标杆认定办法》,对省内工业质量标杆企业的认定对象、认定标准和条件进行了明确界定和规范。认定标准中,企业的管理方法是否符合质量品牌管理发展趋势、在应用过程中是否收获创新性成果成为第一考量指标。
根据《办法》的规定,工业质量标杆企业的认定对象需近三年连续保持赢利,所运用的主要管理方法(技术)科学先进,在申报单位已成功应用并取得可证实的效果。在商业秘密得到保护的情况下,申报单位承诺分享交流质量标杆典型经验。而在诚信、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有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的企业不在认定范围内。
在认定标准方面,《办法》列出四个条件:所应用的管理方法符合质量品牌管理发展趋势、在应用过程中有创新性经验;所提炼的典型经验是成功应用管理方法的核心内容,逻辑清晰,内容完整;典型经验应展示管理方法得到系统性应用,同时应对关键环节重点说明,包括从中获得的经验或教训,以增强典型经验的示范性;有证据表明,通过应用该管理方法,企业的质量品牌和效益水平得到提升。
据介绍,湖南省质量标杆认定工作每年组织一次,省经信委会对质量标杆企业在技术创新、质量品牌建设等方面予以重点指导和支持,并将择优推荐申报全国质量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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