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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今起开增值税普通发票需提供税号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更新时间:2017-07-01 11:10:11 点击次数:

从今天(7月1日)开始,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正式实施,对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开具做出明确规定。

  7月1日起,企业作为购买方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否则,发票将不得作为税收凭证用于办理涉税业务。

  据了解,新推行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比以前的机打普通发票,在票面上增加了税率和税额,还有密码区,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从今年7月1日起,票面上还必须填写纳税人识别号,这里所说的纳税人识别号指的是税务登记证上的号,每个企业的识别号都是唯一的。

  【新闻提示】增值税普通发票如何辨真伪?

  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如何在上网进行查询呢?打开“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检验平台”,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和验证码点击查验,如果一致就会出来发票的详细信息;如果发票已被开具方作废,在查验结果中就会显示“作废”;如果输入资料错误,就会显示不一致;如果是假发票就会显示查无此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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