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更新时间:2018-04-04 15:20:27 点击次数:
税务总局近日向社会公布新一批税收违法“黑名单”并推送联合惩戒,同时撤出案件229件。这是2014年10月以来,税务总局第14次公布税收违法“黑名单”。在参与联合惩戒各方共同努力下,税务部门持续推进税收违法“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探索出了一条失信联合惩戒的创新路径,为构建税收共治格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据税务总局稽查局副局长于海春介绍,经过多次走访调研、协调讨论,仅仅五个月后,税务总局便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0个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备忘录》规定,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布后,税务机关在直接将当事人纳税信用级别判为D级和采取限制发票使用、缩短纳税评估周期等税收管理措施的同时,将违法信息向共同签署《备忘录》的部门推送,由各相关部门实施包括被金融机构限制融资、被工商部门限制担任相关职务、被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18项措施。(央视记者 温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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