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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外|影视业集体补税?地方税务局:仅偷漏税人员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更新时间:2018-12-03 00:01:07 点击次数:

 网易财经12月1日讯 近期,网上关于补税的传闻给影视行业带来不小震动。“全国范围内的明星、导演、编剧补税工作已经展开,相关方需要补缴过去三年内税款”的消息自网上流出后迅速发酵,令许多从业者感到不安。

事情源于11月29日早间,网上传出的一份《横店工作室会议内容》截图显示,“由税务总局下达浙江税务局”的自查通知,要求工作室自查自纠分为四个阶段:自查自纠,约谈,税务上门辅导、检查,重点检查(税务抽查)。

 

 

另一份截图则称,所有影视工作室将按2016年-2018年收入的70%补税,税率在30%左右。根据《横店工作室会议内容》截图中算的一笔账,如果工作室总收入为100万元,最低需要补19万元税款。

 

 

在一些影视行业从业者看来,补税金额多少是其次,最令他们不解的是,已经按照地方政府给的优惠政策依法纳税的,为何还要补税。

网易号外11月30日分别致电上海、浙江、东阳三地税务局,就网上传出的补税问题进行求证。对此,上述三地税务局的工作人员回应称,补缴税款并非针对所有影视工作室,“一刀切”说法属谣言。

影视行业呼吁补缴税款不应“一刀切”

补税消息传出后,导演王军、高群书、编剧赵冬苓等影视行业人员纷纷公开发声,呼吁不要“一刀切”。曾担任《红高粱》、《我的父亲母亲》等影视剧编剧的赵冬苓公开鼓励税收法定形成议案,明年三月带上人大。

 

 

网易号外联系到赵冬苓本人,对于此次风传的补税通知,她表示:“影视工作室是根据当地明文规定的政策注册并纳税的,如果因现行税收政策变动而要求补缴以前的税款,这是重复纳税”。同时,赵冬苓强调她不是为自己和编剧界发声,也不仅是影视行业的问题,而是关乎所有行业,“如果有了新政就耍溯及旧政,那政策的公信力何在?”,赵冬苓说。

11月29日上午,中国电视剧编剧委员会会长刘和平、副会长汪海林前往广电总局与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领导进行会谈。11月29日下午,对于沟通情况,刘和平透露,“今天上午跟国家税务总局领导沟通交流得很好,国家对影视行业的扶持政策不变只会更好,关于这三年补缴应纳未纳税款对编剧行业已明确答复,按2002年国税字52号文件缴纳16%税款,未足16%补足即可。”

刘和平这番话给编剧界派了一颗定心丸,但是关于补缴税的讨论并未平息,有影视行业从业者对网易号外称,上海已经有工作室开始补缴税款,“而且是强制性的,不补缴还要罚”。

地方税务局:“一刀切”说法属谣言

11月30日,网易号外分别致电上海税务局、浙江税务局及浙江省东阳税务局,询问关于网上风传的补缴税一事。上海税务局的工作人员向网易号外表示,补缴税款只是针对部分存在偷税漏税或者其他欠缴纳税款行为的影视人员,网传的“一刀切”的说法实属“谣言”。工作人员还进一步透露,目前主要是通过自查自纠的方式来确认自己是否被列入补缴纳税款的名单里面,若是,届时会进行通知。相关影视工作人员可以联系自己的税收专管员来进行详细了解。

浙江税务局的工作人员也证实并非所有影视工作室都要补缴,不过根据国家税务局出台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近期确实有针对规范影视行业税收征管的专项工作。在补交税率上也并没有网传的30%那么高,而是会根据具体税种和情况分析。

东阳税务局工作人员则表示,网上传的按最高40%劳务税率补税是针对演员的,不包含编剧,编剧是按特许使用权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演员则是按劳务报酬的税率所得缴纳。 “名字都是影视工作室,我们很多就理解为大部分是演员工作室,少部分是编剧,但是仅从名字里我们没法区分出来,通知上造成了误解”,该工作人员说。

另外,上述东阳税务局工作人员表示,现在是通知演员自查阶段,并没有强制,如果缴足税款就不存在补缴。

“此次补税应该不会采取一刀切的做法,部分地区采取一户一方案的方式,进行上门辅导,为其制定相应的自查自纠方案”,威诺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兆全对网易号外表示,他认为,补税是因为有明星存在偷漏税的情况,正如相关地方税务部门所言,仅仅只是开展自纠自查工作,并没有对补缴的比例、税率等下达明确文件的话,此次在网上引发热议的税收政策并非是所谓的“税收新政”,而是10月初国家税务总局下达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有关工作的通知》。

今年10月2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近年来,我国影视行业快速发展,整体呈现出良好态势。同时,也暴露出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款等问题,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损害了行业形象,影响了行业健康发展。国家税务总局要求,从2018年10月开始,到2019年7月底前结束,按照自查自纠、督促纠正、重点检查、总结完善等步骤,逐步推进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工作。

其中,自查自纠阶段,从2018年10月10日起,各地税务机关通知本地区的影视制作公司、经纪公司、演艺公司、明星工作室等企业及影视行业高收入从业人员,对2016年以来的申报纳税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凡在2018年12月底前认真自查自纠、主动补缴税款的影视企业及从业人员,免予行政处罚,不予罚款。

从内容来看,上述通知与网上传出的《横店工作室会议内容》中的自查四个阶段基本一致。

目前,关于补缴税款的传闻尚未有官方公开回应及文件下达。有影视业从业者称大多数人目前还在观望中,“大家都在等,看具体有什么政策”,一名业内人士对网易号外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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