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更新时间:2019-04-23 21:50:25 点击次数:
5月1日起,我国将实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其他险种缴费,原则上暂按现行征收体制继续征收,即原由社保部门征收的继续由社保部门征收,原由税务部门征收的继续由税务部门征收,稳定缴费方式;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和城乡居民社保费征管职责如期划转。
“税务部门既要落实好已负责征收地区降低企业社保费率工作,又要落实好降低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率工作,深感责任重大。”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宣传中心主任兼办公厅副主任付树林4月23日在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为贯彻好《方案》精神,税务部门从建机制、强辅导、优服务、细核算等方面狠抓落实工作。
一是将社保费降率纳入减税降费“总盘子”。各级税务部门成立了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其中专门设立了社保费工作组,建立起“一竿子到底”的指挥体系,将落实降低社保费率政策纳入减税降费“总盘子”,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时对照降率方案细化16类80项重点任务,实行挂图作战、对表推进、督导问效。
二是制发系列操作文件和配套办法。围绕落实《方案》,国家税务总局制发了一系列操作性文件和配套办法,截至4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印发了关于落实降低社保费率政策的通知、降低社保费率缴费服务工作方案等文件,并出台了降费核算、信息系统、技术保障等方面配套办法。
三是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政策培训辅导。据了解,国家税务总局在3月底举办全国税务系统社保费研修班后,又组织开展了税务系统“一竿子到底”的社保费业务视频培训,解读《方案》主要精神和降费统计核算等工作要求。各地在开展对内培训的同时,充分利用12366热线、税务网站、在线访谈、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全力做好对缴费人的培训辅导,确保缴费人懂政策、会操作。
四是加快做好信息系统准备工作。根据《方案》政策调整变化和降费核算需要,及时对征管信息系统和信息共享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切实做好运维保障工作,确保系统运行稳定,为《方案》落地提供有力的信息化支撑。
五是强化部门合作协同推进。4月9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医保局联合发布答记者问,进一步解读降率政策。国家税务总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通过共同研究协作事项、联合举办培训等方式,指导督促各地社保、税务部门把《方案》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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