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更新时间:2019-12-10 11:53:43 点击次数:
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绿色税收的政策社会效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吉林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与省生态环境厅密切配合,坚持问题导向,有效破解难题,以实际行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加强部门联动,实现资源共享,强化绿色税收监管,发挥环境税调控作用,持续推进全省绿色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降低企业税负,强化企业环保意识,促进全省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助力吉林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截至2019年11月底,全省环境保护税纳税人5270户,征收入库税款1.05亿元,同比下降2909.91万元,降幅21.67%;1397户次企业享受减免税优惠,减免税额2540.49万元,占应减免户次的100%。有效促进了环保税企业技术改造、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一方面,联合建立常态常效协作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为确保全省环境保护税依法征收,应收尽收,最大限度发挥税收源头控管作用,针对环境保护部门数据信息量大、专业性强,又无法实现“一户一信息”的问题,双方共同研究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环境保护税征前户籍识别工作的通知》(吉税发﹝2019﹞90号),明确了环保税户籍比对工作建立的背景条件,突出“一家提请、两家核查,各负其责、分工协作”的基本原则、目标任务,规定了税务和生态环境部门涉税信息交换的职责分工和实现路径。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税务部门以在税务系统中办理登记且归属于制造业、电力热力业等19个行业的纳税人户籍为基础数据源,以生态环境部门“双随机”数据库为重要补充,筛选出环境保护税高风险疑点,再以生态环境部门的“双随机”监管数据库数据为户籍识别工作的重要补充信息,与综合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监督性监测数据、环保处罚数据进行比对确认,将识别结果通过系统返回税务部门,由税务部门根据这些真实可靠的第一手资料,识别信息对纳税人进行补充登记,依法征收税款。同时,当纳税人对识别结果存在异议的,由税务机关与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开展实地核查,共同对核查结果进行确认;对生态环境部门监管中发现的排污典型大案,税务机关也可积极协助生态环境部门共同完成实地调查。从而实现涉税资源共享,软件开发共建,绿色税收共治。
另一方面,合作开发环保税户籍识别系统,实现实时控管。为进一步强化环保税源头控管,识别、补充、完善纳税人户籍信息,夯实数据基础,省生态环境厅、省税务局创新税种管理理念,运用信息化手段,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开发建设环境保护税户籍识别系统。通过环境管理与税务管理密切联动,提高户籍管理效率,消除户籍认定“盲区”,提升环境保护税管理质效。生态环境部门与税务部门共同研发“吉林税务金税三期外部交换系统-环保税纳税人户籍协同识别共享系统”这一创新项目,该系统以税务机关登记数据库为依托,与生态环境部门数据库敞口对接,对户籍数据实施实时动态管理,实现“税务推送、环保筛查、实时推回”的“一送一查一回”联合识别的户籍管理新模式,实现了环保税登记信息与税务部门征前信息比对、征中税源控管、征后复核共享闭环管理,及时进行风险排查,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尽快开发户籍识别系统,生态环境部门与税务部门超前谋划,统筹协调,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全力推动;在推进工作中,以上一年度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为筛选条件,确定了涉及的19个行业,按照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且在上一年正常经营的纳税人为基础数据源,筛选出行业大类属于环境保护税纳税人且尚未缴纳环境保护税的企业为高风险疑点户籍。按照系统建设的整体思路,生态环境部门与税务部门先后4次组织召开涉税业务协商碰头会,共同研究业务需求,确立了“信息共享、管理协同、征管互助”协作机制,适时获取生态环境部门“双随机”系统的数据库,为建立共商共建共享平台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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